一、组织简介
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处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实现学生自我管理的学生组织。
二、组织架构
副主席: 谭八梅(水产与生命学院)
张宇阳(信息工程学院)
张钰佳(经济管理学院)
三、岗位职责
主席:全面主持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一至两个部门的工作。
办公室:整理并反馈各部门检查结果,起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完成会议记录等。
自律部:负责黄海校区校内、大学生公寓、渤海校区学生宿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学生晚归、夜不归寝及私自调换寝室或床位的检查工作;负责渤海校区一年级学生早操检查工作。
督导部:督导学风及学生遵守文明公约的情况,渤海校区检查一年级晚自习情况。
生活部:负责检查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状况。
助学服务部:负责助学服务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