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函〔2019〕221号)、《大连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启动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本次动态调整的范围包括各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名单和新增名单,各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及学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进行决定是否需要动态调整。
二、认定依据
《大连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
三、认定流程
参照《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公平、公开、公正开展相关工作,公示时严禁公示涉及学生的敏感信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认定工作精准度。
2.关注重点。学院在开展动态认定工作时,要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尤其是新增特殊群体学生),其中特殊群体学生原则上应全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重点予以保障。在认定期间应着重考虑本人或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汛情、旱情、地震)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严重困难或者困难程度加剧的学生,及时的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3.规范程序。在认定工作中,各学院要规范程序,严格工作制度。工作过程中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当年所有的资助资格。
4.加强资助育人。各学院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通过学工系统将导出的《大连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汇总表》(动态调整后名单)经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30日下班前交至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行政办公楼10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助学邮箱。
学校咨询电话:84763608,学校举报电话:84763189。
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