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每年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共同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25年该项目首次在我省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现将我校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评审与材料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申请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2024-2025学年起至本次评审之日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50%(含50%)的学生;
5.本年度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奖学金标准
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具体名额指标详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
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学院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学院推荐名单组织评审,确定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内容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详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二)报送程序与时间
请各学院在11月6日10点前将评审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行政楼104),电子版发送至助学邮箱,联系人:孟丽婷,联系电话:84763608。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认识奖学金的重要意义,确保按时圆满完成评审工作。
(二)及时开展
项目工作环节多、时间紧,为确保能按时将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请各学院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大力推进工作进度,按时按要求报送评审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