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工作考核及评价办法》(大海大校发〔2024〕124号),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工作考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项目及方式
(一)考评项目
1.学生满意度考评,分值为30分。
2.定量与定性考评,分值分别为100分和30分。
(二)考评方式
1.学生满意度考评
考评结果以《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工作学生满意度考评的通知》测评结果为准,应用技术学院单独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定量与定性考评
各学院应提交自评报告(模板详见附件)、特色工作报告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校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等考核单位,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工作考核及评价办法》中的7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60个主要观测点,给予各学院考评成绩。
(1)定量考评:集中查阅纸质版支撑材料。
(2)定性考评:集中听取学院学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二、考评时间及要求
(一)考评时间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7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10月29日16:00前将纸质版自评报告和特色工作报告报送学生工作处黑石礁校区学生管理科(行政楼104),电子版以“xx学院学工考评”命名打包发送至edu@dlou.edu.cn邮箱,联系人:郑舒悠。学校于10月30日-11月7日期间组织完成集中查阅支撑材料和集中听取汇报工作。
三、考评结果
1.学生工作考评总分160分,评价结果设优秀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3个等级。
2.总得分13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100—129分为合格单位,9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单位。按总得分顺序,前六名授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荣誉称号,在学校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如参评市级及以上学生工作基层单位相关荣誉称号,在此基础上参评。
3.学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单位的,将约谈学院主要领导,查找问题和原因,改进工作。
附件:XX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工作自评报告模板.docx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