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浏览次数:72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与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掌握评审标准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条件评选出符合要求的优秀学生。各学院在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必须按照上级文件以及《大连海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掌握评审标准。评审申报人数及资金预算以下达的名额为准(见附件1)。

    二、严格规范评审材料

1.为更加全面、完整地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在校表现,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各学院应组织学生下载、复印统一的申请审批表和初审名单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所有材料填写完成后学院要安排专人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后再进行报送。

2.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参评学生应该符合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本专业排名前50%以内的条件。

    三、严格规范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10月1116:00,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待学校统一审核盖章后再返还学院留存,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zhuxue@dlou.edu.cn

    四、严格加强管理监督

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期间,学院要公示本学院举报电话,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学生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学校将取消该学生申请资格。

学校咨询电话:84763608  联系人:孟丽婷

学校举报电话:84762669  联系人:杨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查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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