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8-26浏览次数:1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时代主旋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社会责任感、海洋情怀、国际视野、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造就矢志中国梦、海洋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根据学校评奖评优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学年学生综合测评

1.测评范围

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测评依据

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5〕103号)执行。

3.测评程序

91—9月9日:各学院成立工作小组,通过“大海大学工系统”完成所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由学院将思想品德成绩、学业成绩、体育素质成绩、人文素养测评中社会工作测评成绩、劳动素养测评中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测评成绩项集中上传至大海大学工系统;组织学生将个人人文素养测评中人文素质测评、劳动素养测评中科技创新测评项上传至大海大学工系统,由学院对学生上传内容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测评学生综合素质情况

9月10-9月14日:学院组织学生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9月15-9月17日:学院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成绩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学金评选

1.学院初评(时间:9月18—10月22日)

1)评选项目

 ①先进集体:优秀班级、优良学风寝室。

 ②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③校内奖学金: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

 ④企业奖学金:中水奖学金、辽渔奖学金、金美花奖学金

2)评选依据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492号)和《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493号)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2.学校审批(时间:10月23-11月7日)

 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校内奖学金在学院初评的基础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校召开学工委会议审批,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②企业奖学金在学院初评的基础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各奖学金基金理事会召开会议审批。

(三)第“分享青春故事、感悟精彩人生”大学生励志成才主题教育活动

我校连续举办了“分享青春故事、感悟精彩人生”大学生励志成才主题教育活动。这是我校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创新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重要举措。本学年,学校将继续开展此项活动。

1.先进典型评选(时间:20264月中下旬)

1)评选项目

 ①先进集体:“十大优秀班级标兵班”优良学风标兵寝室

 ②先进个人:“十佳大学生”、“励志成才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创业之星”。

2)评选依据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492号)执行。

2.典型宣传教育(时间:20266月—12月)

从评选出的先进个人中选拔组成“海洋骄子”宣讲团,从学习、工作、自励自强、科技创新、创业等方面,以“凝聚青春力量,闪耀青春光彩”为主题进行宣讲。将先进典型事迹通过校园网、微信公共平台、宣传海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将入选的先进典型推荐到上级参加各类优秀人物的评选。

(四)表彰与奖励

202512月,学校对学年内评选出的校级及以上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与奖励,扩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展现育人风采,提升育人效果。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优工作,将评优过程作为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育人功效的重要手段,作为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的重要平台;将培优选树过程作为正能量氛围营造和主旋律思想引领的过程,促进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拓展平台,加强宣传

各学院要将学生评优工作贯穿育人全过程,充分发挥评优的激励作用,拓展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切实将优秀学生集体与个人典型挖出来、推出去、宣传开,用榜样的力量去激励和鼓舞广大学生,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

(三)强化落实,创新举措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细致规划、强化落实,将学生评优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要结合本单位特色,拓展工作思路和途径,创新教育方法,发掘和培育先进典型,增强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格标准,提升质量

各学院在进行学生评优过程中,要严格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氛围,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各项评优中参评集体、个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工委办公室将取消该集体、个人本学年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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