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时代主旋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社会责任感、海洋情怀、国际视野、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造就矢志中国梦、海洋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根据学校评奖评优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学年学生综合测评
1.测评范围
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测评依据
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5〕103号)执行。
3.测评程序
9月1日—9月9日:各学院成立工作小组,通过“大海大学工系统”完成所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由学院将思想品德成绩、学业成绩、体育素质成绩、人文素养测评中社会工作测评成绩、劳动素养测评中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测评成绩项集中上传至“大海大学工系统”;组织学生将个人人文素养测评中人文素质测评、劳动素养测评中科技创新测评项上传至“大海大学工系统”,由学院对学生上传内容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测评学生综合素质情况。
9月10日-9月14日:学院组织学生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9月15日-9月17日:学院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成绩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学金评选
1.学院初评(时间:9月18日—10月22日)
(1)评选项目
①先进集体:优秀班级、优良学风寝室。
②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③校内奖学金: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
④企业奖学金:中水奖学金、辽渔奖学金、金美花奖学金。
(2)评选依据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4〕92号)和《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4〕93号)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2.学校审批(时间:10月23日-11月7日)
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校内奖学金在学院初评的基础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校召开学工委会议审批,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②企业奖学金在学院初评的基础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各奖学金基金理事会召开会议审批。
(三)第十二届“分享青春故事、感悟精彩人生”大学生励志成才主题教育活动
我校连续举办了十一届“分享青春故事、感悟精彩人生”大学生励志成才主题教育活动。这是我校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创新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重要举措。本学年,学校将继续开展此项活动。
1.先进典型评选(时间:2026年4月中下旬)
(1)评选项目
①先进集体:“十大优秀班级标兵班”、“优良学风标兵寝室”。
②先进个人:“十佳大学生”、“励志成才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创业之星”。
(2)评选依据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4〕92号)执行。
2.典型宣传教育(时间:2026年6月—12月)
从评选出的先进个人中选拔组成“海洋骄子”宣讲团,从学习、工作、自励自强、科技创新、创业等方面,以“凝聚青春力量,闪耀青春光彩”为主题进行宣讲。将先进典型事迹通过校园网、微信公共平台、宣传海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将入选的先进典型推荐到上级参加各类优秀人物的评选。
(四)表彰与奖励
2025年12月,学校对学年内评选出的校级及以上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与奖励,扩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展现育人风采,提升育人效果。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优工作,将评优过程作为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育人功效的重要手段,作为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的重要平台;将培优选树过程作为正能量氛围营造和主旋律思想引领的过程,促进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拓展平台,加强宣传
各学院要将学生评优工作贯穿育人全过程,充分发挥评优的激励作用,拓展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切实将优秀学生集体与个人典型挖出来、推出去、宣传开,用榜样的力量去激励和鼓舞广大学生,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
(三)强化落实,创新举措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细致规划、强化落实,将学生评优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要结合本单位特色,拓展工作思路和途径,创新教育方法,发掘和培育先进典型,增强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格标准,提升质量
各学院在进行学生评优过程中,要严格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氛围,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各项评优中参评集体、个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工委办公室将取消该集体、个人本学年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