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抽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在各学院2018-2020级学生中,随机抽选以下专业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

学生进行抽查。抽查专业年级名单如下:

学院

序号

年级

专业

水产与生命学院

1

2018

水产养殖学

2

2018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3

2019

生物技术

4

2019

生物科学

5

2020

水生动物医学

6

2020

水族科学与技术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1

2018

海洋技术

2

2018

海洋资源与环境

3

2019

海洋科学

4

2019

环境工程

5

2020

应用物理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

2018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2

2019

食品质量与安全

3

202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1

2018

工程管理

2

2019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3

2019

土木工程

4

2020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5

202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中新合作学院)

1

2018

工业工程

2

2018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3

2019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合作)

4

2019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

2020

能源与动力工程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1

2018

船舶与海洋工程

2

2019

航海技术

3

2020

轮机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1

2018

电子信息工程

2

2018

通信工程

3

2019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201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

2020

自动化

6

202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经济管理学院

1

2018

经济学

2

2019

经济与金融

3

2019

会计学

4

2020

市场营销

5

2020

农林经济管理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1

2018

行政管理

2

2019

人力资源管理

3

2019

视觉传达与设计

4

2020

法学

5

2020

动画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1

2018

英语

2

2019

英语

3

2020

日语


2.各学院被抽选的学生填写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抽查表,并按照要求准备综合素质测评中各加分、减分项目的支撑材料。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证明类材料提供原件,需证明人签字并加盖印章;证书类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支撑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团委印章。请各学院做好学生报送支撑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提供的支撑材料真实有效。

3.请各学院在101411:30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抽查表(附件)和支撑材料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行政办公楼104室)。

附件: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抽查表(A4纸单面打印).docx


学生工作处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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