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寒假家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3浏览次数:373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根据我校联系家长制度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寒假家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寒假家访活动,促进学生工作队伍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重点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便于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校与家庭、辅导员与家长的联系,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促进辅导员深入了解社会实际,增进与学生及其家庭的感情,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活动实施

1. 家访对象:孤儿、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心理问题严重或思想行为偏激的等重点群体学生,原则上以辽宁本地为主,家住外地辅导员可利用探亲在家庭所在地顺访,不建议组织辅导员专门到省外家访。

2. 家访内容: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了解学生或其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确实使学生及其家长感受到学校的关心与爱护。

3. 家访时间:寒假期间

4. 活动计划申报:各学院在认真了解学生情况,并做必要准备基础上,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寒假家访活动计划表》报学生工作处备案,每位专职辅导员必须参与家访。

三、活动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本次家访活动,采取学院集中走访和辅导员单独走访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家访工作的实效性。

2.家访对象必须是确定的各类重点学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走访孤儿家庭,了解学生寒假期间生活、学习环境,保障学生安全、愉快、充实的渡过假期。

3. 各学院应重视家访活动的实施,并将其作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手段之一,务必做好家访活动的组织工作,开展家访时应保存图片资料(分辨率300像素以上,附简要文字说明)、家长感言、学生感受、社会反响等。

4. 各学院应严明家访纪律,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形象,杜绝因家访活动给被访学生和家庭增加负担,严禁收受土特产品,严禁在学生家里用餐。

5. 各学院要加强家访教师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防护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6. 家访结束,参与人需提交一份家访报告(不少于2000字),报告应包括被访学生姓名、家访时间及地点、家访目的、被访家庭情况、被访学生当前现状及形成原因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以及启示、建议和体会等方面的内容,家访报告要实事求是。

7. 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学生工作评优和辅导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8. 应用技术学院参照此通知自行安排家访活动。

四、经费安排

学校统一安排专项经费10万元资助100名学生,每名受访学生1000元(不可自行更改标准),放假前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发放。家访教师差旅费用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由各学院自行解决。鼓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筹经费,扩大家访范围。

五、材料上报

1. 请各学院在115日上午9点前报送《2015年大连海洋大学寒假家访活动计划表》,邮件以“**学院2015年寒假家访活动计划表”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edu@dlou.edu.cn

2. 寒假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5315日前,将家访活动总结(申报优秀组织单位的还须填报申报表)、教师家访报告、家长感言、学生感受等材料报学生工作处,电子邮件和附件均以“**学院2015年寒假家访”命名发送到邮箱edu@dlou.edu.cn。学校将对积极参与家访活动的教师进行表彰,对积极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学生工作处

                                                           201519

附件:1. 附件一:名额分配表.doc

      2. 附件二: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doc

      3. 附件三: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4. 附件四:活动计划表.xls

      5. 2015年寒假家访慰问金发放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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