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学生评优工作实施细则》(2013年9月起施行)和2014版《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评优的激励作用,奖励先进,树立榜样,现将2013-2014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依据
1.《大连海洋大学学生评优工作实施细则》(2013年9月起施行)
2. 维益德奖学金、大连中泓鑫海奖学金、万盛中桓奖学金依据2014版《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
二、评优办法
1.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优秀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秀寝室长、各企业奖学金(不含中迈和中水奖学金)由各学院负责评定,并在本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2.中迈奖学金和中水奖学金各学院依据评选办法和名额确定推荐人选,由基金理事会讨论确定等级。中迈奖学金根据捐赠者的要求,经过基金理事会研究同意将评选范围修改为全校本专科生,其中甘肃籍学生占比50%。
3.“十大优秀班级标兵班”在“优秀班级”的基础上申报,各学院根据参评班级条件,提出初评意见,将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测评会,投票评选出“十大优秀班级标兵班”。
三、评优要求
1. 各学院在各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定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2.各项奖学金不兼评、不兼得(航海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除外)
3.报送材料:
(1)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各专项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寝室长的汇总表(含电子版)及登记表。
(2)各类个人奖项登记表均用《大连海洋大学2013~2014学年学生获奖情况登记表》填写(不含中水、中迈奖学金)。
(3)优秀班级汇总表,十大优秀班级标兵班申报表。(含电子版)
(4)中迈奖学金申报、登记表,中迈奖学金推荐汇总表;中水奖学金申报、登记表,中水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均含电子版)
(5)十大优秀班级标兵班的班级事迹材料(格式要求:字数3000字以内,内容撰写顺序对照总体情况测评表,排版为A4纸张,页面页边距为上下
4.报送时间:2014年10月27日下午13:30—16:30
5.报送地点: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行政教学楼104房间)
6.报送要求:
(1)电子版文件以“****学院+2013-2014学年评优材料”命名,由学院指派一名老师通过U盘拷贝的方式进行。
(2)请各学院务必按照要求准时报送相关材料,所有汇总表和登记表格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印章。
附件:
1. 评优名额分配.xls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