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4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
4月5日(星期六)至4月7日(星期一)放假 ,共3天。
2.劳动节
5月1日(星期四)至5月3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补5月2日(星期五)的课。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学院要通过组织召开班会、年级大会等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法制、卫生等方面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法制意识,提高学生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度过假期。主要教育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放假期间,不允许集体组织学生外出集会、旅游、野营等活动,不提倡学生个人单独外出活动。放假期间要注意流行性疾病的预防,注意居住环境卫生,不存放垃圾,少到人群流动频繁的地方等。
2.放假期间在校的学生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宿舍内严禁酗酒;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使用电炉、燃气炉、酒精炉、煤油炉及电加热器等,禁止使用电褥子取暖,使用蜡烛照明,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宿舍,要防止宿舍火灾的发生;不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不允许留宿他人。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报告。
3.放假期间离校的学生应注意人身安全,提高安全、法制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防止扒窃事故的发生;禁止参加非法传销等非法组织;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二)加强管理
1.学院要加强在校学生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在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2.学生在放假期间如有回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离开学校情况,一律要提前通知学院负责老师,并如实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假期离校、返校情况登记表》。在外出期间要随时保持与老师、同学以及家人的联系。
3.假期结束,学生要按时返校,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返校注册工作,掌握学生的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并未经准假的,要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处理。
4.放假期间全体学生工作人员通讯联系要保持畅通;各学院要根据公寓、校内及渤海校区值班安排进一步明确分工,确保两个校区有工作人员值班,4月4日14:00前将值班表(电子版)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备案。
联系人:胡奇 84762678
5.相关部门电话
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校门卫电话:84762792;84763620(渤海校区);
保卫处治安科电话:84762685;84763180(渤海校区);
学生工作处电话:84762678;84763835(渤海校区);
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办公室电话:84827486、84827218。
6.学生工作处值班表
日 期 | 时间 | 人 员 |
4月5日 | 全天 | 田春艳、张晓臣 |
4月6日 | 全天 | 张力、于洋 |
4月7日 | 全天 | 田春艳、刘磊 |
5月1日 | 全天 | 张力、周宇颂 |
5月2日 | 全天 | 田春艳、陈松栋 |
5月3日 | 全天 | 张力、王超鹏 |
学生工作处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