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学生扶贫助学工作实施细则》之规定,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贫、特困生调整。具体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贫、特困生认定机构
(一)成立认定评议小组
组长:年级辅导员(班导师代表)
组员:学生代表(专业人数的10%)、班导师
职责:负责年级贫、特困生初步审核、评定
(二)成立认定审核小组
组长:主管学生工作领导
成员:辅导员、学工组成员
职责:负责学院贫、特困生认定
二、学生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填写《大连海洋大学贫、特困学生》申报表,提供相关贫、特困证明材料(需有县级以上管理部门印章)。
三、以年级或学院为单位组织召开评议会
1.申请人介绍个人情况或学院指定代表介绍学生情况。
2.认定评议小组讨论,形成初步审核、评定意见。
3.上报学院认定审核小组。
四、召开认定审核小组会议
审核,确定学院贫、特困生名单。
五、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时,要公布学院、学校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六、报送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经公示无异议,报送学校助学办公室。
七、几点说明
1.申报学生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如有虚报、瞒报,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2.评议小组、审核小组成员要对申报人情况保密,学院要妥善保管个人申报表。
3. 各学院贫、特困生人数原则上严格按照生源比例产生,具体名额见附件3。
贫、特困生工作作为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成长、校园的稳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次调整。调整后学院统一填报大连海洋大学贫、特困生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zhuxue@dlou.edu.cn,书面材料于10月24日前报送学生处助学办公室。联系人:宋佳利 84763608。
学生工作处
助学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