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31浏览次数:294

各学院:

现将2013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

1)清明节

43(星期三)至47(星期日)放假,共5天。331(星期日)、413(星期六)上班,上43(星期三)、45(星期五)的课。

2)劳动节

429(星期一)至51(星期三)放假,共3天。427(星期六)、428(星期日)上班,分别上429430(星期二)的课。

2.放假前,各学院要通过组织召开班会、年级大会等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法制、卫生等方面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法制意识,提高学生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度过假期。

3.学生在放假期间如有回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离开学校情况,一律要提前通知学院负责老师,并如实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假期离校、返校情况登记表》。在外出期间要随时保持与老师、同学以及家人的联系。放假期间,不允许集体组织学生外出集会、旅游、野营等活动,不提倡学生个人单独外出活动。

4.放假期间离校的学生应注意人身安全,提高安全、法制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防止扒窃事故的发生;禁止参加非法传销等非法组织;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5.放假期间在校的学生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宿舍内严禁酗酒;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使用电炉、燃气炉、酒精炉、煤油炉及电加热器等,禁止使用电褥子取暖,使用蜡烛照明,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宿舍,要防止宿舍火灾的发生;不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不允许留宿他人。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报告。

6.放假期间要注意流行性疾病的预防,注意居住环境卫生,不存放垃圾,少到人群流动频繁的地方等。

7.假期结束,学生要按时返校,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返校注册工作,掌握学生的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并未经准假的,要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处理。

8.放假期间全体学生工作人员通讯联系要保持畅通;各学院要根据公寓、校内及渤海校区值班安排进一步明确分工,确保两个校区有工作人员值班,41下班前将值班表报相关部门备案,大学生公寓值班表报公寓办,校内及渤海校区值班表报学生工作处(电子文档发送edu@dlou.edu.cn)。

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校门卫电话:8476279284763620(渤海校区);

保卫处治安科电话:8476268584763180(渤海校区);

学生工作处电话:8476267884763835(渤海校区);

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办公室电话:8482748684827218

9.学生工作处人员值班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值班人员

地点

联系电话

43

全天

周宇颂

渤海校区

84763835

43

全天

田春艳

黄海校区

84762669

44

全天

 

渤海校区

84763835

44

全天

 

黄海校区

84762226

45

全天

 

渤海校区

84763835

45

全天

周东旭

黄海校区

84762206

46

全天

 

渤海校区

84763835

46

全天

陈松栋

黄海校区

84763157

47

全天

王超鹏

渤海校区

84763835

47

全天

朱建庭

黄海校区

84762679

429

全天

周宇颂

渤海校区

84763835

429

全天

田春艳

黄海校区

84762669

430

全天

 

渤海校区

84763835

430

全天

 

黄海校区

84762226

51

全天

宋佳利

渤海校区

84763835

51

全天

周东旭

黄海校区

84762206

                                           

学生工作处

201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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