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届大连市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4浏览次数:225

各学院:

根据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高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 2013届大连市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的推荐总数按照其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专科生(含高职)推荐总数按照其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评选;成人教育本、专科生推荐总数按照优秀毕业生数=预计毕业生中脱产数×0.5%+业余×0.5%+函授×0.05%+网络×0.005%的计算结果评选。

2. 各单位具体名额请参照附件:《2013届大连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范围、条件

1. 评选范围:

在校本部、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所有通过辽宁省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中评选。

2.评选条件:

①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②积极参加学校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品德高尚,各方面表现突出;

③ 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④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⑤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⑥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及具有积极创业意识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办法

1. 大连市优秀毕业生由各单位负责评定(应在学校优秀毕业生基础上评选),并向本单位学生公示一星期,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处。

2. 大连高校2013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由各学院自行下载复印,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可涂抹。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318日下班前将《大连高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大连高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报送学生工作处。因为涉及后期数据库文件整理、核对,请各单位务必及时上报。

联系人:张晓臣:联系电话:84762678E-mailedu@dlou.edu.cn

以上事宜,特此通知。

 

附件一:大连市2013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大连高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附件3.大连高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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