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大连海洋大学优秀班导师、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及推荐大连市三好学生、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4浏览次数:1326

各相关学院:

根据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现将评选20112012学年大连海洋大学优秀班导师、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及推荐大连市三好学生、大学生标兵、自立自强标兵、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名额

1、大连海洋大学优秀班导师                 全校评选43

2、大连海洋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全校评选22

3、大连市三好学生                         全校推荐43

4、大连市大学生标兵                       全校推荐  1

5、大连市自立自强标兵                     全校推荐  1

6、大连市先进班集体                       全校推荐 15

7、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全校推荐 15

8、大连市优秀辅导员                       全校推荐  1

二、评选范围、条件和办法

(一)大连海洋大学优秀班导师

1、评选范围:本科2008200920102011级班导师和专科200920102011级班导师中评选。

2、评选条件:

1)积极加强班级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努力学习,所担任导师的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2)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能够对大学生的学习、工作、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适时指导。

3)关心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后进学生的教育工作。

4)能够积极参与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工作。

5)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评选名额:

各学院班级总数10%的比例评选,全校评选43名。具体分配名额见下表:


序号

单位

名额

序号

单位

名额

1

水产与生命学院

3

8

经济管理学院

3

2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3

9

理学院

2

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0

外国语学院

3

4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3

11

文法学院

2

5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5

12

艺术与传媒学院

1

6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4

13

职业技术学院

9

7

信息工程学院

4

全校合计:

43


4、评选办法:

优秀班导师由本人申报,学院评选后推荐,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二)大连海洋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1、评选范围: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2、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    2)师德高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甘于奉献。

3)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文化素养,熟悉教育规律,在育人和维护学校稳定方面成绩突出。      

4)能够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所在学员的学生工作成绩突出。

5)能够不断关注特困学生的成长,做好扶贫助学工作,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重视,催缴学费、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等工作措施有效,效果显著。

6)能够不断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工作,措施有效。

7)本人负责的工作规范、有效,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3、评选名额:全校评选22名。具体分配名额见下表:


序号

单位

名额

序号

单位

名额

1

水产与生命学院

1

11

文法学院

1

2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1

12

艺术与传媒学院

1

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3

职业技术学院

5

4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1

14

学生处

1

5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1

15

团委

1

6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1

16

公寓办

1

7

信息工程学院

1

17

研究生学院

1

8

经济管理学院

1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9

理学院

1

 

 

 

10

外国语学院

1

 

全校合计:

22


4、评选办法:

由本人申报,学院、职能部门评选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大连市三好学生

1、评选范围: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或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上表现突出。

()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3、评选名额:

在校学生总数的3‰比例,全校评选43名,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单位

名额

序号

单位

名额

1

水产与生命学院

3

9

理学院

1

2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2

10

外国语学院

2

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1

文法学院

1

4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3

12

艺术与传媒学院

1

5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4

13

研究生部

2

6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4

14

校学生会、校自律委

2

7

信息工程学院

3

15

职业技术学院

11

8

经济管理学院

3

全校合计:

43


4、评选办法:

在校三好学生评选的基础上,学生本人申报,各学院职能部门评选后,按分配名额等额评选,报学生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市高校工委。

(四)大连市大学生标兵

1、评选范围: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关心集体,乐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威信高;

4)学习成绩优异,积极投身政治理论、专业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中表现突出;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曾获得不少于两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荣誉称号;

7)“大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基础上推荐参评。

3、评选名额:全校推荐1

4、评选办法:

在大连市三好学生评选基础上,学生本人申报,各相关学院推荐最多1名候选人,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阅参评材料,集中投票,根据得票数多少确定推荐名单。

(五)大连市自励自强标兵

1、评选范围: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

()思想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等活动,表现突出。

()虽为贫(特)困生,但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于全年级所在专业前列。

()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生活简朴,乐观向上,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受到师生好评。

()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6)“自励自强标兵”在“三好学生”基础上推荐参评。。

3、评选名额:全校推荐1名。

4、评选办法:

在大连市三好学生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学生本人申报,各相关学院推荐最多1名候选人,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阅参评材料,集中投票,根据得票数确定推荐名单。

(六)大连市先进班集体

1、评选范围: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班级

2、评选条件

()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

()有刻苦钻研、崇尚科学、奋发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平均成绩达优良以上。

()班委会、团支部和党小组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广泛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有较强的凝聚力。

()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寝室比例较高,全学年无人违纪。

()全班同学能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化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体育达标率较高。

6)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3、评选名额

全校推荐15个。其中校本部10个,职业技术学院5个。

4、评选方法

校本部,在大连海洋大学优秀标兵班评选的基础上,由班级申报,学院审核、推荐。评选与大连海洋大学优秀标兵班评选同时进行,结果按照大连海洋大学优秀标兵班测评得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名额和要求,单独评选。评选结果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市高校工委。

(七)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1、评选范围、评选条件

同大连海洋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2、评选名额

全校推荐15名。其中校本部12名;职业技术学院3名。

3、评选方法

校本部在校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的基础上,经本人申报,各学院、职能部门推荐,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阅参评材料,集中投票,根据得票数多少评选。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名额和要求,单独评选。评选结果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市高校工委。

(八)大连市优秀辅导员

1、评选范围:工作三年以上的在任专职辅导员(含三年)。

2、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为学生发展导航。

2)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善于结合学生和工作实际进行探索,关心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学习生活状况,工作扎实深入,针对性强。

3)掌握为学生服务的本领,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调查研究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4)工作成绩突出,近两年内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个人先进称号,所带班级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辅导员工作得到学校、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

3、评选名额:全校推荐1

4、评选方法

在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的基础上,由本人申报,各学院推荐最多1名候选人。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阅参评材料,集中投票,根据得票数多少确定推荐人员。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要把评选工作与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学风、校风和优化育人环境结合起来。要通过评选活动,在学生中形成积极进取,争做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良好氛围。

2、评优工作要实行“三公开、一公示”的原则:一要公开评比条件;二要公开评选办法和程序;三要公开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3、评优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推荐参加大连市评优材料报送市高校工委。

4、对公示有异议的,按要求重新评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大连海洋大学20112012学年优秀班导师评选名单》、《大连海洋大学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名单》报送电子文档;《大连海洋大学20112012学年优秀班导师登记表》、《大连海洋大学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登记表》报送书面文档1份。

2、《大连市先进个人情况统计表》报送电子文档;《20112012学年度大连市三好学生推荐表》、《20112012学年度大连市大学生标兵推荐表》、《20112012学年度大连市自励自强标兵推荐表》、《20112012学年度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表》、《20112012学年度大连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等登记表格报送书面文档3份。

3、推荐评选大连市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优秀辅导员的,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详见附件中的《XXX事迹材料(样本)》】,并报送电子文档

4、请各单位在2012112日(周五)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学生工作处教育与管理科(行政办公楼107e-mailedu@dlou.edu.cn)。

附件:相关表格汇总.rar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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