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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主席:全面主持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根据学生工作处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领导和监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部工作;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帮助其他学生干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定期向学生工作处汇报工作,代表全体学生及时反映合理意见及正当要求,对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负责。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一至两个部门的工作。

(三)办公室:负责各部门检查结果的整理和反馈;负责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等内部事务。

(四)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策划、新闻稿件的撰写和自律委微信平台的新闻推送及后台的日常维护等工作。

(五)督导部:负责学风督导工作和学生遵守文明公约情况的检查等工作,渤海校区一年级学生晚自习检查工作。

(六)自律部:负责学生日常课堂出勤情况,渤海校区一年级学生早操检查工作。

(七)生活部:负责黄、渤海校区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情况的检查工作。

(八)助学服务部:负责学生助学服务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