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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03 浏览次数: 177

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是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各级各类资助的基本条件。为保证本学年各项资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认定依据

《大连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三、认定流程

1.9月3日—9月9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在学工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在线申请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辅导员线上审核特殊群体申报材料;

2.9月10日—9月12日,学院开展相关民主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名次;

3.9月13日—9月19日,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4.9月20日,将评定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

    四、认定要求

1.严格依照《办法》认定。各学院在认定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按照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的四级认定工作机制开展认定工作。

2.规范认定程序。学院在认定、审核时,需指定专人以不记名方式介绍学生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不能涉及学生隐私,公示时要公布学院咨询、举报电话及联系人,同时也可以将学校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进行公布。

3.关注重点群体。各学院原则上要把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支出型困难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优先纳入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做到应助尽助,确保不落一人。

4.关注重点地区学生。重点关注来自中西部生源学生,巩固国家脱贫攻坚成果。关注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地区的学生。

5.强化信息安全。学院要保证各类学生信息尤其是资助信息的安全,在认定工作开展前,要进行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的排查工作,补漏洞,杜绝泄密现象的发生。在认定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做到学生资助信息严格保密、绝不上网、专人专管;严格管理学生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

6.加大宣传教育。学院要进一步加大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告诉学生各项国家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及申领途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识诈骗、防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诚信和励志教育,申报学生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学校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复查,如有虚报、瞒报,一经核实,申报学生将被取消受助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通过学工系统将导出的《大连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汇总表》经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20日前交至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行政办公楼104),电子版材料以系统内为准,无需另行报送。通过检查的《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版》《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板》电子版一并报送。

学校咨询电话:84763608,学校举报电话:84763159。

附:

附件1: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版.xls

附件2: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板.xls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