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掌握评审标准
各学院在组织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以及《大连海洋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建档立卡学生必须纳入资助范围。评审申报人数及资金预算以下达的名额为准(见附件1)。
二、严格规范评审材料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填写相关材料,所有纸质材料不得涂改,学院要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三、严格规范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0月28日前将《国家助学金备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zhuxue@dlou.edu.cn,《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各学院自行留存备查。
四、严格加强管理监督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在学院公示时,学院要公示学校举报电话,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学生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学校将取消该学生申请资格。
咨询电话:84763608 联系人:于茂林
举报电话:84763159 联系人:杨 蓬
附件
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秋季)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备查汇总表.xls
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