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现将评选2012~2013学年大连海洋大学优秀班导师、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及推荐大连市三好学生、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名额
1. 大连海洋大学优秀班导师 全校评选43名
2. 大连海洋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全校评选23名
3. 大连市三好学生 全校推荐45名
4. 大连市大学生标兵 全校推荐 1名
5. 大连市自励自强标兵 全校推荐 1名
6. 大连市先进班集体 全校推荐15个
7. 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全校推荐15名
8. 大连市优秀辅导员 全校推荐 1名
二、评选范围、条件和办法
(一)大连海洋大学优秀班导师
1. 评选范围:本科2009、2010、2011、2012级班导师和专科2010、2011、2012级班导师中评选。
2. 评选条件:
(1)积极加强班级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努力学习,所担任导师的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2)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能够对大学生的学习、工作、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适时指导。
(3)关心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后进学生的教育工作。
(4)能够积极参与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工作。
(5)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 评选名额:
按各学院班级总数10%的比例评选,全校评选43名。具体分配名额见下表:
序号 | 单位 | 名额 | 序号 | 单位 | 名额 |
1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3 | 8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2 |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 3 | 9 | 理学院 | 2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0 | 外国语学院 | 3 |
4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3 | 11 | 文法学院 | 2 |
5 |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 5 | 12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 |
6 |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 4 | 13 | 职业技术学院 | 9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4 | 全校合计: | 43 |
4. 评选办法:
优秀班导师由本人申报,各学院评选后推荐,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二)大连海洋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1. 评选范围: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2.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
(2)师德高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甘于奉献。
(3)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文化素养,熟悉教育规律,在育人和维护学校稳定方面成绩突出。
(4)能够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所在学员的学生工作成绩突出。
(5)能够不断关注特困学生的成长,做好扶贫助学工作,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重视,催缴学费、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等工作措施有效,效果显著。
(6)能够不断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工作,措施有效。
(7)本人负责的工作规范、有效,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3. 评选名额:全校评选23名。具体分配名额见下表:
序号 | 单位 | 名额 | 序号 | 单位 | 名额 |
1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1 | 11 | 文法学院 | 1 |
2 |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 1 | 12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3 | 技术教育学院 | 1 |
4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1 | 14 | 职业技术学院 | 5 |
5 |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 1 | 15 | 学生处 | 1 |
6 |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 1 | 16 | 团委 | 1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17 | 公寓办 | 1 |
8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18 | 研究生学院 | 1 |
9 | 理学院 | 1 | 1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0 | 外国语学院 | 1 | | 全校合计: | 23 |
4. 评选办法:
由本人申报,各学院、职能部门评选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大连市三好学生
1. 评选范围: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 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或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上表现突出。
(4)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3. 评选名额:
在校学生总数的3‰比例,全校评选4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 单位 | 名额 | 序号 | 单位 | 名额 |
1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3 | 9 | 理学院 | 1 |
2 |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 3 | 10 | 外国语学院 | 2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1 | 文法学院 | 1 |
4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3 | 12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 |
5 |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 4 | 13 | 研究生学院 | 2 |
6 |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 4 | 14 | 校学生会、校自律委 | 2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3 | 15 | 职业技术学院 | 11 |
8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全校合计: | 45 |
4. 评选办法:
在校三好学生评选的基础上,学生本人申报,各学院、职能部门评选后,按分配名额等额评选,报学生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市高校工委。
(四)大连市大学生标兵
1. 评选范围: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 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关心集体,乐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威信高;
(4)学习成绩优异,积极投身政治理论、专业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中表现突出;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曾获得不少于两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荣誉称号;
(7)“大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基础上推荐参评。
3. 评选名额:全校推荐1名
4. 评选办法:
在大连市三好学生评选基础上,学生本人申报,各相关学院推荐最多1名候选人,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阅参评材料,集中投票,根据得票数多少确定推荐名单。
(五)大连市自励自强标兵
1. 评选范围: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 评选条件:
(1)思想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等活动,表现突出。
(3)虽为贫(特)困生,但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于全年级所在专业前列。
(4)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生活简朴,乐观向上,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受到师生好评。
(5)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6)“自励自强标兵”在“三好学生”基础上推荐参评。
3. 评选名额:全校推荐1名。
4. 评选办法:
在大连市三好学生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学生本人申报,各相关学院推荐最多1名候选人,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阅参评材料,集中投票,根据得票数确定推荐名单。
(六)大连市先进班集体
1. 评选范围: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班级
2. 评选条件
(1)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
(2)有刻苦钻研、崇尚科学、奋发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平均成绩达优良以上。
(3)班委会、团支部和党小组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广泛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有较强的凝聚力。
(4)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寝室比例较高,全学年无人违纪。
(5)全班同学能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化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体育达标率较高。
(6)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3. 评选名额
全校推荐15个。其中校本部10个,职业技术学院5个。
4. 评选方法
校本部,在大连海洋大学优秀标兵班评选的基础上,由班级申报,学院审核、推荐。评选与大连海洋大学优秀标兵班评选同时进行,结果按照大连海洋大学优秀标兵班测评得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名额和要求,单独评选。评选结果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市高校工委。
(七)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1. 评选范围、评选条件
同大连海洋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2. 评选名额
全校推荐15名。其中校本部12名;职业技术学院3名。
3. 评选方法
校本部在校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的基础上,经本人申报,各学院、职能部门推荐,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阅参评材料,集中投票,根据得票数多少评选。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名额和要求,单独评选。评选结果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市高校工委。
(八)大连市优秀辅导员
1. 评选范围:工作三年以上的在任专职辅导员(含三年)。
2. 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为学生发展导航。
(2)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善于结合学生和工作实际进行探索,关心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学习生活状况,工作扎实深入,针对性强。
(3)掌握为学生服务的本领,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调查研究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4)工作成绩突出,近两年内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个人先进称号,所带班级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辅导员工作得到学校、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
3. 评选名额:全校推荐1名
4. 评选方法
在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的基础上,由本人申报,各学院推荐最多1名侯选人。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阅参评材料,集中投票,根据得票数多少确定推荐人员。
三、评选要求
1. 各学院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要把评选工作与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学风、校风和优化育人环境结合起来。要通过评选活动,在学生中形成积极进取,争做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良好氛围。
2. 评优工作要实行“三公开、一公示”的原则:一要公开评比条件;二要公开评选办法和程序;三要公开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3. 评优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推荐参加大连市评优材料报送市高校工委。
4. 对公示有异议的,按要求重新评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1. 《大连海洋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班导师评选名单》、《大连海洋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名单》报送电子文档;《大连海洋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班导师登记表》、《大连海洋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登记表》报送书面文档1份。
2. 《大连市先进个人情况统计表》报送电子文档;《2012~2013学年度大连市三好学生推荐表》、《2012~2013学年度大连市大学生标兵推荐表》、《2012~2013学年度大连市自励自强标兵推荐表》、《2012~2013学年度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表》、《2012~2013学年度大连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等登记表格报送书面文档3份。
3. 推荐评选大连市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优秀辅导员的,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详见附件中的《XXX事迹材料(样本)》】,并报送电子文档。
4. 请各单位在2013年11月1日(周五)15: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学生工作处教育与管理科(行政办公楼107,e-mail:edu@dlou.edu.cn)。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2012-2013学年校内及大连市评优表格汇总.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