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历(挂号)本/诊断书/医疗费用清单/相关检查报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加盖含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医院现金收讫专用印章);
2.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意外事故说明(学生自述经过)或必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其他材料;
4. 理赔申请书(由保险公司提供到校办理时领取,被保险人本人签字确认,学校盖章)。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63608
学生工作处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