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保险报销须知

发布时间:2020-09-16浏览次数:4636

我校学生在校参保的保险为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社保)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社保用于住院费用报销,商保用于意外伤害治疗费用报销。

一、社保报销办理程序

(一)住院时间、地点

在校期间:需在大连市医疗保险定点公立医院住院治疗。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大连本地治疗的,需提供大连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非在校期间(寒假、暑假、五一、十一等假期期间):因急诊需马上住院治疗的,需在家庭所在地(入学时户籍所在地;入学时户籍转入学校集体户口的,为转入前本人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定点公立医院住院治疗。

(二)住院报销程序

1.大连住院治疗:需持本人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已报销社保范围相应费用,出院结算后,提供相应材料到校办理商保理赔手续。社保卡到大连市指定银行网点领取(网点目录详见附件2),领取社保卡需在工作日凭本人身份证进行领取;电子医保凭证在辽事通、支付宝等APP内进行注册绑定

2.家庭所在地住院治疗:住院后五个工作日内拨打申报电话:0411-88857000-4号键-1号键根据语音提示报险,由本人垫付医疗费用住院,出院后持下列材料至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西岗区高尔基路81-1号戚秀玉职业介绍所大楼)办理报销,社保报销后,提供相应材料到校办理商保理赔手续。

1)住院病志(2份)(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体内植入一次性产品合格证及型号规格与生产厂家、检查单、医嘱单,并加盖病案专用章);

2)住院收据原件(1份)(含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医院现金收讫专用章);

3)费用明细(加盖医院社保审核专用章)(2份);

4)户籍迁移证明(行政楼保卫处办理)或原户籍地户口簿复印件(此项仅用于外地户口迁入大连的大学生)(2份);

5)银行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6)社保卡。

二、商保理赔办理程序

(一)报销所需材料

商业保险用于意外伤害治疗费用,以及住院治疗社保报销后自费部分的理赔,住院学生需经社保报销完毕后办理商保理赔,学生需提供下列材料到校办理商业保险理赔,直接于投保的工作人员联系报销事宜即可。

1)病历(挂号)本/住院病志/诊断书/医疗费用清单/相关检查报告/住院治疗需提供社保报销收据;

2)本人银行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意外事故说明(学生自述经过)或必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其他材料;

4)理赔申请书(由保险公司提供到校办理时领取,被保险人本人签字确认,学校盖章)。







附件1: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问答.doc

附件2:大连市社保卡领取银行网点.docx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63608

学生工作处

2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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